2010年4月10日,三分廠包裝車間在組織生產“90克金塞爾”,分廠質檢員吳文靜、孟麗對剛生產出的產品核對三證號時,發現標簽印制的產品標準號為“Q/BNS010-20C7”,根據經驗判定存在失誤,與銷售公司溝通確認后,確為市場部提交的設計版面失誤。因此杜絕了該錯誤版面流入市場,避免了損失。